我前幾天下班坐車回家,很幸運的攔到一部很乾淨,司機很客氣的計程車。因為回家的路程大約有 30分鐘,所以通常坐到這種車的心情都會格外的開心。一路上非常的順的抵達我家門口。司機先生伸手找錢時,我才發現他右手裝的是義肢,從頭到尾都是用左手在開車。 我下車時愣了一下,因為我坐在他車上這麼久,居然完全沒查覺,反而還一路上都在想這應該事是我最近坐過最好的計程車了!
我生活中接觸過許多殘障人士,(嚴格說起來,我自己也算是),但我真的覺得殘不殘要看人。我曾在啟明教英文,有些幾乎看不見的同學還是很認真學習,有些則是把這個”殘”當成一種可以依賴的藉口。我漸漸發現,一個人真的殘了,要怪的不是少掉的那隻手、耳朵或眼睛。


殘障人士要與正常人做同樣一件事,的確比較費時費力,但並非不可能。南非籍跑步健將 Oscar Pistorius 就是個很精彩的案例。他出生時少了一半的腳掌,小腿的骨頭也有些扭曲,所以造成行動上的不便。醫生建議父母如果有截肢的想法,須要盡早趁還沒有開始走路時執行。在他11個月大時,他父母痛苦的選擇了截肢後,卻從來沒有把 Oscar當成一位殘障人士看待。沒有因此而特別寵愛,沒有用可憐同情的語氣對待,沒有受任何特殊教育,也沒有請老師同學給予特別照顧。2003年,他因為打橄欖球時受傷才開始接觸跑步,因而產生了極大的興趣。


經由醫生的建議,訂製了特殊運動專用碳纖維義肢,他像是長出了翅膀一般的飛了起來,展開他的跑步生涯。輕而易舉贏得了許多殘障奧運後,他大膽的於2005年提出奧運參賽資格的申請。他認為他不是殘障人士,他認為他可以跑的和一般人一樣快。
不過,申請過程並不如他所想的如此順利。多次都因為奧運委員會質疑他的 ”特殊義肢” 有助加速的功用而遭駁回。經過一次又一次的測試後,皇天不負苦心人,奧委會終於同意讓他參與 2012年倫敦的奧林匹克。Oscar 在今年八月的資格賽上跑出了個人400米最佳成績 45.07 秒,成功取得了 2012年奧林匹克的參賽資格,但最後很可惜沒有被南非隊選入優先比賽名單內。
仔細想想,不管他有沒有參賽,他都已經是位贏家,因為沒多少人有他這種勇於挑戰的勇氣。
他雖然沒有雙腳,但他不停的追,不停的跑。你呢?

圖片歸Oscar Pistorius 官網及原攝影師所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